沈浩聞言臉色不太好看。
居然還鬧出人命了,多半不是小事。
只是非要讓他去申冤,這個問題,他理解不了。
那么多的官員都在京師,干嘛非讓他深淵。
但沈浩還是去了。
他是那種不知道也就罷了,一旦知道,便絕不會不管的性子。
特別是申冤、死人這種情況,沈浩不可能無視。
于是沈浩前往長公主府。
沈浩見到李清瑤后問具體情況。
經(jīng)過了解,他才知道是臨京縣的青樓出事了。
沈浩當初說過,不允許臨京縣有賭坊,因為dubo實在是害人害己。
就連朝廷,也會對那種比較危險的賭坊進行查封。
但現(xiàn)在,仍有一些小型賭坊存在。
反之,青樓的存在,沈浩管不了。
這個時代的民情就是如此,青樓可不是后世那種偷偷摸摸的場所,反而是一種社交場所。
就連官員下朝后還要去青樓,更被說普通百姓。
因此,他規(guī)定青樓不允許有霸王條款。
一旦深陷青樓的苦命人賺夠賣身錢,青樓的老板必須要讓人離開。
這條規(guī)則可是從第一個商業(yè)縣開始實施的,皇權(quán)特許,若有違背,那是要抄家殺頭的。
可現(xiàn)在臨京縣的一家比較出名的青樓,卻違背了條約。
這家青樓并非不讓贖身之人離去。
而是控制住了不少已經(jīng)可以贖身,但卻還沒有破身,靠賣藝自我贖身的妓子。
原因就是這些能靠賣藝贖身的妓子幾乎都是青樓花魁,受到文人雅士追捧。
因此,她們早就被一些大人物或者有錢的商人看上了。
青樓怎么可能放過這么好的拉攏大人物的機會。
所以,只要她們愿意陪這些大人物一晚上,就可以自己贖身離去。
甚至走之前青樓還會給她們一筆豐厚的銀兩。
可現(xiàn)實卻是這些花魁,就是自身有才藝,才沒有淪為只能靠賣身來贖身的地步。
如今讓她們離開之前破身,她們豈能愿意。
可惜,這家青樓十分有背景。
而且她們也不對這些贖身的花魁用強,只是將其囚禁在自己的院落里,好吃好喝地伺候著,甚至不允許她們賣藝賺錢。
但吃喝是有花費的。
她們不吃就會餓,吃了便要花大價錢,還會將她們的贖身錢花掉。
如此一來,愿意賣藝還錢的花魁沒有在契約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贖身,就只能賣身還錢。
這種事情,即便是送到官府,她們也不占理。
畢竟契約上寫著需要她們半年內(nèi)靠賣藝贖身。
若是半年內(nèi)沒有做到,那就說明賣藝行不通,就必須靠著賣身來贖身。
許多能贖身的花魁都被青樓用這種硬拖時間,消耗銀兩的辦法,逼迫著賣身給大人物。
哪怕她們不愿意,也沒有任何辦法。
到最后,已經(jīng)徹底絕望的她們,不是被大人物悄悄抬回家,就是徹底淪落風塵,再無心離去。
這次是有一名花魁性子過于剛烈,當場撞柱zisha。
另一名也能夠贖身的花魁好不容易找到機會,讓人送信出去來京社員。
而當初讓妓子贖身的規(guī)矩是沈浩提出來的,所以他們希望找沈浩主持公道。
沈浩了解完全部情況,微微皺眉道:“蔣大志都不管么?”
李清瑤嘆氣:“蔣大志是個好官,但他調(diào)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