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體:    護眼關燈

第十一章 (第1頁)

第十一章

第二天,警察告訴我。

王建國給周淑芬在黑機構開給周淑芬和自己老婆都偽造了精神證明,暫時沒有對別人造成多大的影響,而且王建國在警察面前保證為返還從小區(qū)居民訛詐的錢。

所以只拘留

15

天,罰款加賠償。

警察同志還告訴我,經(jīng)過他們的批評教育,不準周淑芬一家再來騷擾。

我的車也被專業(yè)人士開鎖,拖到了

4S

店保養(yǎng),維修費用兩萬發(fā)給王建國。

原本王建國還想賴賬,裝可憐,但是聽到我要報警,又咬牙轉(zhuǎn)給我了。

而王建國因為偽造精神證明,被自己單位知道后開除了。

一家子沒了生活來源,在醫(yī)院的王聰也的費用也繳納不夠,王建強一氣之下直接拔掉了王聰?shù)难鯕夤堋?/p>

而壓力過大的王建強,天天酗酒,天天打周淑芬和他媳婦兒,偶爾看見她臉上經(jīng)常青一塊兒紫一塊。

周淑芬也變得瘋瘋癲癲。

沒錢的王建強實在沒辦法又讓周淑芬重操舊業(yè),天天去鎖別人的車,直到鎖到一個別人的救護車。

被救護車的家屬一腳踹到旁邊腦出血,王建強也不讓周淑芬回家。

嘴里嘟囔:沒要到錢不準回家,我們家不養(yǎng)白吃飯的東西。

媽,你也別怪我心狠,你不能拖累我。

周淑芬的哭喊整棟樓都能聽見:

兒子,媽是為了你啊。

要不是你,媽怎么會去鎖車,兒子你給媽一口水喝好不好,喝完媽就走。

王建強媳婦兒出來遞了一瓶農(nóng)藥給周淑芬;

聰聰說你老是不給他喝飲料,喜歡自己喝,現(xiàn)在你就喝個夠吧!

最后周淑芬拖著渾身是血的身體在門口一口氣悶了農(nóng)藥,沒了氣息。

這件事兒被鄰居看見,報了案。

王建強夫妻以遺棄罪、故意sharen罪被判處死刑。

(完)

『點此報錯』『加入書架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