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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開庭那天,法院門口圍滿了記者。

我穿著一身黑色西裝,面無表情地從他們中間穿過。

在被告席上,我再次見到了丁蘭、沈建國和沈陽。

不過短短幾天,他們像是老了十幾歲。

丁蘭頭發(fā)花白,眼神空洞,再也沒有了往日的囂張跋扈。

沈建國佝僂著背,全程不敢看我一眼。

沈陽則一臉怨毒地瞪著我,仿佛我是他的殺父仇人。

法庭上,我的律師有條不紊地陳述著案情,展示著一份又一份觸目驚心的證據(jù)。

丁蘭調(diào)換“化骨水”的視頻。

強酸的化驗報告。

我從小到大被他們pua、被當成提款機的錄音和轉(zhuǎn)賬記錄。

每一項證據(jù),都像一把利刃,將他們偽善的面具層層剝落,露出底下最丑陋、最骯臟的內(nèi)里。

丁蘭在證據(jù)面前,泣不成聲地懺悔。

“法官大人,我錯了,我真的錯了!”

“我就是一時糊涂,被豬油蒙了心!”

“小月,我是你媽啊,你饒了我這一次吧,媽以后再也不敢了!”

她哭得情真意切,仿佛真的悔過了。

如果我沒有經(jīng)歷過上一世,或許真的會心軟。

但我只是冷漠地看著她,像在看一個與我無關(guān)的陌生人。

沈陽更是當庭對我破口大罵:“沈月你這個白眼狼!你不得好死!”

“媽辛辛苦苦把你養(yǎng)大,你就是這么回報她的?你要把她送進監(jiān)獄你才甘心嗎?”

“你這種人,就該被天打雷劈!”

他的咒罵,只換來了法警的警告和旁聽席上一片鄙夷的噓聲。

最終,法官當庭宣判。

丁蘭,犯故意傷害罪,證據(jù)確鑿,手段惡劣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

沈建國,犯包庇罪,判處有期徒刑兩年。

沈陽,犯包庇罪,念其年輕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兩年。

除此之外,法院還支持了我的民事訴訟請求,判決丁蘭和沈建國,返還這些年從我這里拿走的所有款項,共計一百三十七萬元,并支付我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。

當法槌落下的那一刻,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。

一切,都結(jié)束了。

丁蘭聽到判決,當場昏了過去。

沈陽則像一頭發(fā)瘋的野獸,想要沖過來打我,被法警死死按住。

我從他身邊走過,連一個眼神都懶得施舍。

走出法院,陽光正好。

我仰起頭,瞇著眼看向天空,覺得空氣前所未有的清新。

糾纏了我兩世的噩夢,終于,煙消云散。

半年后,我站在自己新買的公寓落地窗前,俯瞰著這座城市的萬家燈火。

手機里,助理小雨興奮地匯報著最新數(shù)據(jù):“月姐,咱們的粉絲已經(jīng)突破一千萬了!這次和lv的合作,預(yù)估收入能達到五百萬!”

我輕笑一聲,端起手邊的紅酒。

這半年來,我的事業(yè)如火箭般躥升。無數(shù)品牌主動找上門來,各大平臺爭相邀請我入駐。我不再是那個被家人當作提款機的工具人,而是真正的頂流博主。

更重要的是,我自由了。

“對了月姐,”小雨的聲音有些猶豫,“監(jiān)獄那邊來電話了,說是你媽想見你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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